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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日期:2016-12-26     浏览:163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招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在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3两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加强医院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改善医疗服务。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目前正在使用的医院信息系统均是由广州惠侨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研发、实施和维护的。此次采购的内容是在现有的医院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维护,满足医院日益增长的临床服务和医院管理需求。由于软件源代码及版权均为源软件开发公司所有的原因,若要继续正常使用,必须由原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维护,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广州惠侨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和第3种情形,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1、维护系统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1

影像系统

2

电子病历系统

3

住院信息系统

4

门诊信息系统

5

物流信息系统

6

检验条码系统

7

病理系统

8

血库系统

9

客户服务中心系统

 2、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299万元/年。

  4、项目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9、供应商必须为医院现有HIS系统原厂商,提供HIS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要求

1. 服务内容

  i.日常维护

(1)稳定运行保障:保证上述维护范围中各系统及其功能的完整及正确性,能承受不断增加的业务和数据压力,保证系统运行的高效、稳定。

(2)系统错误修复: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在第一时间完成修复。

(3)系统数据修复:系统使用过程中,因院方失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数据错误的,查明原因后进行数据修复。

(4)优化功能与性能,在同版本内不断升级系统,保持信息系统的先进性。

(5)实施培训:负责因各种原因变化增加的项目实施和人员培训工作。

(6)应急服务:帮助采购人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并能在系统出现故障后第一时间启用。

 ii.   修改调整

(1)功能:在系统结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采购人管理和业务变化做出必要的流程变更、字典调整、报表或功能新增、调整和修改。

iii. 系统集成服务(指服务器硬件和系统软件集成服务)

(1)负责数据库及系统平台软件的管理、监控和维护。

(2)负责采购人数据备份,包括实时备份、数据转储和系统安全性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iv.其他

(1)及时提供软硬件升级的参考意见。医院硬件和系统升级时,及时为医院进行数据库的备份。

(2)在对医院系统维护过程中,保证数据的正确性。现场技术人员严格保守秘密,不破坏,不安装后门木马等,否则,医院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在系统维护和修改过程中,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医院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v.  系统维护响应

(1)保持系统维护联系人电话24小时的畅通,保证立即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出现故障时立即远程响应。

(2)系统故障的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固话、手机或小灵通)。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及时派员解决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在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3)软件工程师每季度至少例检一次,对系统进行检查(提供书面记录)。培训医院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解决基本系统故障,培训医院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4)工程技术主管或维护项目负责人每个季度到医院现场巡查一次,及时解决医院的合理需求,并提供书面记录。

  vi.   维护服务验收

由医院与公司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察下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vii.  文档管理

因维护过程中会涉及程序的修改和完善,因此程序修改后,提供:

1)技术文件:能够满足医院对所提供的软件安装、使用、维护、应用开发的需要;

2)《系统维护手册》、《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安装手册》、《测试报告》和《数据结构说明书》,并在维护期内根据系统修改情况确保及时更新。

3)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

2. 服务方式 

  i.   维护服务内容

n从软件质量角度划分,提供工程技术服务,保障所购的系统正常运行,对医院提出的服务做到立即响应。

n从软件维护方式划分,提供远程维护服务、电话维护服务、现场维护服务及定期维护服务,电话维护服务保持维护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做到立即远程响应,若系统故障严重影响系统使用时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提供报障记录)。

n维护服务内容包括:定期现场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器运维服务、系统更新与优化服务、指导与咨询服务及建立维护档案,以下为详细内容:

u定期现场服务:

1)   定期(每个月)进行现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巡查系统使用状况、对系统需求收集及回复、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检查服务器的运行状态及性能、监控数据库系统参数及性能、检查数据库任务、检查数据库备份情况、现场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系统运维相关的工作规划,以便更好地提供优质的服务。

2)   每次现场服务结束后,形成书面的维护总结报告,并与采购人信息科负责人确定下一期现场维护计划,维护总结报告和下一期维护计划采购人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3)   公司安排工程、技术部门主管定期(每个季度)到采购人现场巡查一次,及时解决采购人的需求。

4)   维护工作任务及计划见附件一《维护工作任务清单》。

u软件运维服务:

对于软件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如软件出错、软件死机、数据错误及仪器接口错误等,在与采购人确认修复时间后,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修改。

u服务器运维服务:

1)   提供定期(每个月)进行应用服务器巡检,对现有服务器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并进行数据转储、数据库检查与优化、垃圾数据清理及服务器检查等相关服务器及数据库性能调优工作,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数据库安全检查表》见附件二),采购人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u系统更新与优化服务:

为保持信息系统的先进性,优化软件功能和性能,在推出同版本的新升级程序后,对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具体时间可双方协商。系统更新范围为医院系统现有功能。

u指导与咨询服务

1)   系统流程、功能操作指导

医院在使用以及维护过程中遇到系统流程不熟悉或系统功能不会操作时,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指导、咨询及培训,并及时回答提出的问题。培训用户系统管理人员,解答用户关于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疑难问题。

2)   软件更新指导

中标人提供更新操作指南,在医院更新时,提供远程或电话指导的服务,协助医院更新现有系统。

3)   软件问题查看与指导

医院在使用以及维护过程中,遇到软件系统的相关合同模块约定的功能问题时,中标人提供远程或者电话指导的方式,及时处理并回答提出的问题。

4)   应急方案的制定

协助医院为医院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包括数据库备份及容灾策略),并在系统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启用。

5)   软件、硬件升级指导。

当医院有软件、硬件升级需求时,及时给出软硬件升级建议,必要时提供软硬件升级的方案。

u建立维护档案

1)   为“维护范围”内的每一个应用软件、后台系统的配置及日常维护记录建立软件系统维护档案,及时记录、完整保存系统维护资料,合同到期一并完整移交医院。

2)   提供“维护范围”内系统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日常维护手册》,并在维护期内根据系统修改情况确保及时更新。

3.  付款方式

(1)按维护合同执行支付货款;合同签定后10工作日内向开发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维护期结束后10工作日内向开发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合同以及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拟由广州惠侨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2、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10楼1001

五、公示期限及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01月03日,上午8:3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3日下午16:00

六、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医院现有HIS系统厂商授权书,提供HIS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登记地址:江门市新会区龙山路2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6188079

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三楼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3810

十、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尚志街4号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68041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2016年 1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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