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2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原装进口胃肠镜系统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按合同签订期限供货
2.4.质保期: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口产品不用提供),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书,本项目各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相关服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4.1.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1.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307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4.2报名携带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产品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口产品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地址:郑州市沙口路25号
联系电话:0371-60666907
联系人: 钟皓、郑国军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