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教育局医疗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询价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教育局
2.地址:徐州市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E区
3.联系方法:15852150171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 磊 电话:158521501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 邮编:221003
3.联系方法:0516-85733150 85587207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二科 徐 可 电话:0516-85733150 85587207
三、项目编号:徐采询X(2016)009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医疗设备
2.数量:全自动电脑验光仪1台、眼轴生物测量仪1台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视力监测是加强学生是预防近视的必要方法,生物测量仪和电脑验光仪使视力监测工作更加高效、监测数据更加准确,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在校学生视力健康数据库,便于决策部门制定青少年视力防控政策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整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上述“四、采购项目”。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询价小组确定供应商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审查标准、方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以本《询价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为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格式附后)。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下午5: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
3、请在每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徐采询X(2016)009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
(3)页码和总页数
4、接收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刘芳 电话:0516-85830927 85935009, 传真:0516-85830927。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方法详见网站《操作指南(网上登记、报名、下载操作说明)》(以下称《操作指南》),如不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资格审查日期、地点:由询价小组确定。
十三、特别说明:
只有通过网上报名,并经询价小组确定的供应商才能下载询价通知书,是否被确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联系人通知。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徐采询X(2016)009)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