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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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097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861,600.00元 | |||||||||||||||||||||
最高限价:5861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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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及用途: 5.1采购内容: 包1:采购十人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6台,包括设备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伴随服务等相关工作。 包2:采购除颤监护仪20台、多功能心肺复苏机20台、心电监护仪20台,包括设备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伴随服务等相关工作。 包3:采购空气消毒机20台、排痰机20台、服药车20台、智能药品柜20台、器械柜20台、治疗操作台20台、小型医用冰箱20台、吸痰器20台、患者转运车20台、抢救车20台、污物车20台、晨护车20台,包括设备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伴随服务等相关工作。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5其他要求: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如果一个供应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包中评审得分均为最高,则按照标包的前后顺序,确定包靠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评审得分最高的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其他的供应商依据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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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1.2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1.3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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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 |||||||||||||||||||||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按网上提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中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6号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hnsggzyjy.henan.gov.c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详见https://hnsggzyjy.henan.gov.cn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3、开标时供应商应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由中标人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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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前进路207号 | |||||||||||||||||||||
联系人:崔光慧 | |||||||||||||||||||||
联系方式:0373-337393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 |||||||||||||||||||||
联系人:常宗义 刘江 | |||||||||||||||||||||
联系方式:0371-691369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常宗义 刘江 | |||||||||||||||||||||
联系方式:0371-69136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