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m-2025-017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精神病医院脑反射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5000.00元最高限价:195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宝丰县精神病医院脑反射治疗仪采购项目 | 195000.00 | 195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宝丰县精神病医院脑反射治疗仪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包
5.4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8质保期:2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算起)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递交至平顶山市锐步商务中心5楼516房间(中兴路新汽车站北100米路东),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可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锐步商务中心5楼518会议室(中兴路新汽车站北10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锐步商务中心5楼518会议室(中兴路新汽车站北10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宝丰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铁路街道兴农路与龙兴南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75-7255000
2、代理机构:河南省筑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锐步商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923375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