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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洗涤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12-2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浏览:156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洗涤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

项目概况

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洗涤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11447

2、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洗涤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洗涤。

5.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期:1年。 

5.5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包。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具有企业所在地发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排污许可证。 

3.4 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1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272021年12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须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hnhxlys@163.com邮箱(发送邮件后需联系0379-63239777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标题为“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洗涤项目(二次)+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0111 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0111 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2.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892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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