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一期)控感设备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一期)控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NWXLY(2021)1202
三、采购内容:ATP荧光检测仪2套、便携式浮游菌空气采样器2套、紫外辐射照度仪2套,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四、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6日
七、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21年12月21日;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二会议室。
八、磋商小组名单:李斌(组长)、汪洋、沈社权(采购人)
九、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汇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8号五洲大厦911-912室。
十、成交金额:167800.00元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
收费金额:1510元
十二、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公告日:2021年12月21日
十四、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 系 人:沈亚军
电 话:0379-63892992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张艳艳/时腾飞
联系电话:0379-60160751
邮 箱:hnwx812@163.com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电 话:0379(63221264)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