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重症病房改造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无;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65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11个单臂吊柱式吊塔采购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规格要求)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交货地点: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 日历天。
5、质保期:1年。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验收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打印件;
1.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拟投设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制造商投标时,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拟投设备),并提供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本企业税收和为本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复印件或者加盖有权机关公章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若不足3个月,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磋商公告发布上月的税收和社保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3.提供的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分所要求的材料均需真实可靠,由供应商出具材料真实、弄虚作假须取消资格、赔偿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11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3、方式:供应商报名时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磋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以上资料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供应商对磋商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审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九、磋商文件的开启时间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信阳市工业城城东路京珠高速公路入口东侧5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07600083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6-618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