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YL-ZFCG-20210016)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YL-ZFCG-2021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8-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更正为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记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1-0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6036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四号楼2门601
联系方式:022-8793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陈雅文
电 话:022-87930760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YL-ZFCG-2021001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