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医院低氮燃气燃烧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修武县人民医院低氮燃气燃烧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9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医院低氮燃气燃烧器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修武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3 T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机2台、1 T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机1台(含安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且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021年 9 月 9 日 12 时00分前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 9月 3日
2、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 9 月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9 月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修武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13183133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5301772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13183133038
发布人:修武县人民医院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8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