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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117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生儿暖箱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1年07月2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货物 |
医用光学仪器10台 |
河南润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世贸中心C区2419B |
419,5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新安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暖箱采购项目 |
深圳市科曼 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 |
B3 |
10 |
419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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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周德刚(组长)、崔根基、郭重阳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支付。 |
| 收费金额:6,292.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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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涧河大道666号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29284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11283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112836 18623797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