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A71N37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1.预算: 1,560,000.00
2.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授权代表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启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09时30分
十、开启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磋商文件公示/下载: 0835-1601A71N3711.rar
十二、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期间共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凌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电话:——
传真:0668-2990590 传真:——
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5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