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安阳市中医院北院综合加建项目3.0核磁检查室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 预算金额:410779.61元
1.4采购需求:编制安阳市中医院北院综合加建项目3.0核磁检查室,技术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后60日内完成
1.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6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不含临时)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近一年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有中级及以上建筑类职称。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经谈判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谈判文件:
3.1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及供应商资料要求对应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一套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高新区长明苑5排12号)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5.1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高新区长明苑5排12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30日。
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2-5117198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艳萍
电 话:135690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