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飞秒激光手术耗材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眼力健病人接口组件及准分子测试卡(飞秒准分子手术用)
2.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万元
2.3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眼科医院于2019年6月27日,购买iFS150飞秒激光设备,开展了飞秒激光手术,手术中需要用到与iFS激光角膜手术仪相匹配的手术耗材(病人接口组件)进行飞秒制瓣。为保证眼科医院飞秒激光手术正常开展,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眼力健(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的iFS150激光角膜手术仪所用耗材(病人接口组件)。
眼科医院于2019年6月27日,购买STAR S4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开展准分子手术。为保证设备发射激光的精准度和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每周一次,手术前一次)开机对激光系统的校准和自测,校准时需要使用到与STAR S4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相匹配的耗材(治疗卡)进行激光校准。为保证该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眼力健(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的STAR S4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所用耗材(治疗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眼力健(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1幢1401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王卫群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主任医师 | 详见论证意见表 |
赵宏 |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详见论证意见表 |
王保君 | 新乡市中心医院 | 主任医师 | 详见论证意见表 |
四、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16日08时00分 至 2021年06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监督部门提出。
六、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共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 话:0398-3118019
采 购 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地 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8- 31186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上阳路南段河堤北路四街坊-8号楼
联 系 人:齐倩、龚洁
电 话:0398-3191903、15639811200
电子邮件:1705407634@qq.com
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