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消防设施维保、灭火器灭火药更换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DJHZB-2021-057
二、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消防设施维保、灭火器灭火药更换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润泽东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捌万肆仟伍佰元整(大写) ;84500.00元 (小写)
服务周期: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河南工程学院西校区2号实验楼4层B405
四、主要成交信息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具体数量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名单:李斌(组长)、赵岩、周永波(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 叁仟元整(¥3000.00元)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标准参考洛采购(2019)3 号文,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10日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908室。
3、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宜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红旗东路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8538819079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D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7987830
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