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消防设施维保、灭火器灭火药更换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消防设施维保、灭火器灭火药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JHZB-2021-057;
2、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消防设施维保、灭火器灭火药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98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内容:宜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消防设施维保、灭火器灭火药更换项目: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服务周期:1年;
5.3服务地点:洛阳市宜阳县人民医院;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5.5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优先,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或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③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须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须缴纳社会保险;
④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可提供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信息截图;(响应文件中附以上网站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网上查询核对);
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在河南消防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007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
3.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
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不要求带原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4须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人民币/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9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908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宜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红旗东路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8538819079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D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7987830
电子邮箱:239109421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