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清远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QY02ZC42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系统优化升级建设项目
四、采购预算金额(元):37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综合办公系统优化升级建设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调研、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培训、验收 |
人民币37万元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清远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系统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拟在现有综合办公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主要系对系统内office控件,pdf控件及附件控件进行升级及对办公系统移动端进行全面升级。考虑到对原系统的熟悉程度以及优化升级后的系统兼容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建议清远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系统优化升级建设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来承接并提供后续维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3号区D1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李奇旭 工作单位:清远市电子政务中心 职称:高工
意见: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2姓名:赖洁文 工作单位:清远市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职称:经济师
意见: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余春华 工作单位:清远市人民医院 职称: /
意见: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1390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 009-8019
(三)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室大楼七楼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7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