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价编号:GDPX2016Z03289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直预算单位网上竞价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31号)要求,受南方医科大学委托,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网上竞价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到 2016年11月22日
3.供应商报价时间:2016-11-22 09:00 到 2016-11-22 12:00
4.联系人:张先生
5.联系电话:62791672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 | 路由器 | 1、WAN口数量:4口 2、LAN口数量:24口 3、传输速率:1000Mbps 4、 DRAM内存:1 GB 5、FLASH内存:256MB 6、Qos支持:支持 7、VPN支持:支持 8、特殊需求:1、接口:1个USB 2.0接口,3个GE电口,3个GE光口 2、Flash闪存:256MB 3、DRAM内存:1G,支持网络虚拟化 4、绿色节能:支持逐包功率控制(PPC),支持Green AP,支持动态MIMO省电(DMPS),支持WMM PS认证 5、智能带宽限速:支持基于带宽均分算法,支持基于每用户指定带宽的算法,支持在流量未拥塞时,确保不同优先级SSID下的报文都可以自由通过;在流量拥塞时,确保每个SSID可以保持各自约定的最小带宽 6、报价包含现场安装、调试,安装所需的配件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由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保修两年)以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签订合同前提供)。 7、要求本次采购的设备必须满足由该AC设备实现控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参数需求,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供应商要特别注意,必须完全满足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要求,如若中标后再与我单位谈判,我单位不给予回复,并追究因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8.0 | 6,500.00 | 52,000.00 |
质保期:1年
货款支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沙太路南方医科大学生科楼4楼长臂4221
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老师/13660559579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网上竞价系统,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网上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应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网上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3个小时。
2.网上竞价按照实质性响应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2)报价相同的,报价时间在先的优先;
(3)报价相同、报价时间相同的,由系统随机确定。
3.出现下列情形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失败:
满足项目需求的品牌不足2个且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达采购单位。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