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急需医用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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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28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购置急需医用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823,800.00元 | |||||||||||||||||||||
最高限价:2823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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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5.2、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 5.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央监护系统+病人监护仪(中央监护(1托9)); 第二标段:多频震动排机(排痰机)、床单元臭氧消毒机、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多功能电动床、肝脏拉钩、气管观察用内窥镜、可视电子支气管镜、麻醉可视喉镜、输液输血加温仪; 第三标段:长程动态心电、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人体成分分析仪、电子血压计、输尿管软镜、垂体瘤器械包、注射泵(单泵)、注射泵(双泵)、输液泵; 5.4、交货地点:第一至三标段: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交货(含安装调试)期:第一至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第一至三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质保期:第一至三标段:设备免费原厂保修三年 5.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9、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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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至 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10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 |||||||||||||||||||||
地址:新郑市中华南路东 | |||||||||||||||||||||
联系人:吴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568290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6号经三名筑9号楼10层1009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8381813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838181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