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心医院委托,对信阳市中心医院医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参与,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医学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148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供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七个包段,具体内容为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技术参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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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产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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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 |
便携式除颤仪 |
原装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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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 |
移动式C型臂 |
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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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 |
无线平板移动DR 设备 |
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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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 |
心脏除颤器监护仪 |
原装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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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 |
脊柱减压牵引系统 |
原装进口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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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治疗机 |
国产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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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干涉波治疗仪 |
原装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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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式神经肌肉促通仪 |
原装进口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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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超声治疗仪 |
原装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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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关节测试与训练互动系统 |
原装进口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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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包 |
心胸外科手术器械 |
原装进口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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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包 |
超高清腹腔镜系统 |
原装进口 |
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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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7、质保期: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制造商投标时,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直接或逐级授权的专项授权书;
4、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5、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同类设备近三年的类似使用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8、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包号的投标;
10、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报名;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0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需提供)、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专项授权书(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④《医疗器械注册证》、⑤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类似使用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原件)、⑧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00—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2、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21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信阳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0108570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
监 督 机 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 督 电 话:0376-669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