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XZY-2016HW-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12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一 |
1 |
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 |
1 |
台(套) |
51.12万元 |
2 |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
1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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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波治疗仪 |
2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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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吞咽功能障碍治疗仪 |
2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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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 |
1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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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
1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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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切镜 |
1 |
台(套) |
||
8 |
膀胱碎石镜 |
1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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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熏蒸床 |
1 |
台(套) |
||
10 |
离心机 |
1 |
台(套)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如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加盖公章证件复印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五)《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0日 至 2016年11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 | 地址:广州市正南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