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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处方共享”消息,谁受益最多?

   日期:2020-12-24     浏览:135    
核心提示:7月5日,天津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响应了2018年4月25日国办发
 7月5日,天津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响应了2018年4月25日国办发的《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天津卫计委“要打通院内院外信息通道,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这意味着,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模式。

▍处方外流,行业高度关注

处方自由流动,在医药分家政策主导下,尽管是大势所趋,但总体而言,进展十分有限。此次天津的动态,行业很关注。

“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共享患者的处方,零售端也能读取到,这样患者去药店不需要带处方,系统里查一下就能看到,处方外流完全没有了障碍。”

华中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地区负责人对此赞同,他还表示,零售终端已经做好承接医院处方的准备了。之前,天津,梧州、成都、西安、重庆等地食药监部门发文放开了电子处方;现在,卫计部门要共享患者的处方,是个重大的突破。

▍处方流向哪里?

不久前,天津某三甲医院被曝光存在院内药房的问题。看现在形势,今年内跟医院有关系的药房,恐怕都要撤离。再加上,现在托管药房哀鸿遍野,可能都要被清理掉。

那么撤离以后原来的批发企业怎么办,托管企业怎么办?干脆把医院药房剥离,剥离后由批发企业承接处方,然后给患者直接配送到家,这样既避免院院内有药房的问题,又不伤及批发企业的利益。

一位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内人士按照过往模式分析,医院的处方,直接流转到批发企业,或者经过批发企业流转到相关的零售企业的可能性大。此种情况下,批零一体的企业最受益

另外,对于处方共享后,工业、药批、零售之间的博弈,并未透露更多。不过,该人士也表示“这对各个环节,都是好事!

▍处方共享,已有成功先例

处方共享,已有先例,梧州做成了。

2017年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院、社保个人账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患者凭借医院开具的处方可自主到药店购药。

2018年7月5日,广西梧州,正式启动慢性病医保统筹账户在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统筹账户正式向零售药店开放。创造了处方外流的“梧州模式”。

先行试点的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每天可以开具300张以上的外延处方,处方取药率达到90%。

▍药企、药批、零售都将获益

毫无疑问,处方外流将拉高医药零售行业整体增速。

在处方外流的大趋势下,如处方药院外销售能够达到美国水平,即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院外处方将新增3000亿元这一增量将主要由零售药店、第三终端等承接。

另外,从中获益的,还有药品批发企业和工业,以及符合配送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如京东、顺丰等,以及刚刚宣布入局医药新零售的“饿了吗”。

最后,天津卫计委表示,对《意见稿》如果有修改意见可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2日,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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