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财公开招标(2016)99号
1、采购条件 荥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荥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荥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2.2 项目地点:荥阳市妇幼保健院 ;
2.3 采购内容:购置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两台、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一套(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4 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5 项目投资:约18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两台,26万元/台; 第2标段: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一套,120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1标段);
3.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4、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荥阳市万山路与新310国道交叉口向西800米院内四楼)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1标段);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采购文件: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15: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荥阳市万山路与新310国道交叉口向西500米院内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荥阳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621777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荥阳市万山路与新310国道交叉口向西800米院内四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