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DDBG-RXYW1041G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包1:人民币139.2 万元;
包2:人民币418 万元;
包3:人民币16 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医疗设备
2. 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 项目要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 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需注册或备案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 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制造商的,必须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备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者,需提供: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者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下午15: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4:30-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万佳时代国际广场侧)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下午15:00
十一、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 (万佳时代国际广场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大埔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同仁路257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31396 传真:0753-5531396 邮编:514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15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38098 传真:0753-6128039 邮编:51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38098 附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