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ZY-HW-16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除颤起搏监护仪 |
2台 |
18.5万元 |
2 |
心电监护仪 |
3台 |
15万元 |
3 |
远程心电图机 |
1套 |
6万元 |
4 |
心电图机 |
1台 |
3.5万元 |
|
合计 |
|
43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医疗器械销售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进口产品提供用户所在区域代理授权;4、所投医疗设备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年内,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各投标人凭以上(1)至(5)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日 至 2016年11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1号之一 |
联系人:王少娜 | 联系电话:84407210 |
传真:84447213 | 邮编:5102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人:梁文婷 | 联系电话:32315516 |
传真:32315588 | 邮编:51062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唐炜鑫 | 联系电话:3231551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