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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31     浏览:159    
核心提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15N275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655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最高限价(总价)

备注

1

多参数监护仪(含打印功能)

1

人民币2.5万元

人民币285.655万元

2

多功能心电分析系统

1

人民币4.5万元

3

十五导联多功能心电图机

2

人民币4.5万元

4

全自动呼吸机

2

人民币3.3万元

5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3

人民币0.39万元

6

壁挂式诊断系统

1

人民币1.4万元

7

臂式电子血压计

15

人民币0.055万元

8

不锈钢抢救车

2

人民币0.5万元

 

9

不锈钢弯盘

30

人民币0.004万元

 

10

不锈钢手术剪

6

人民币0.005万元

 

11

超短波治疗仪

4

人民币0.75万元

12

超声经颅多普勒

1

人民币12万元

13

床单位臭氧消毒器

2

人民币1.8万元

 

14

电磁治疗仪

24

人民币0.065万元

15

电脑中频治疗仪

4

人民币0.18万元

16

电针治疗仪

15

人民币0.06万元

17

防护帽

2

人民币0.095万元

 

18

干涉波疼痛治疗仪

1

人民币17万元

19

高频胸壁震荡排痰机

3

人民币6万元

20

激光心脑血管治疗仪

7

人民币0.3万元

21

静脉输液推注泵

3

人民币0.4万元

2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人民币5.5万元

23

离子导入仪

3

人民币0.5万元

24

脑循环功能治疗仪

1

人民币3.5万元

25

人体红外线非接触测温仪

7

人民币0.02万元

 

26

褥疮医疗用喷气气垫

30

人民币0.12万元

 

27

三摇三折护理床+床头柜

56

人民币0.4万元

28

雾化吸入器

3

人民币0.055万元

29

压缩雾化吸入机

7

人民币0.42万元

30

牙科综合治疗机

2

人民币2.44万元

31

牙科综合治疗机

1

人民币1.945万元

32

微电脑腰椎自动牵引床

1

人民币2.2万元

33

针灸按摩治疗仪

8

人民币0.18万元

34

指夹式脉搏血氧仪

6

人民币0.055万元

 

35

中心监护系统

1

人民币5万元

36

中药熏蒸机

1

人民币5万元

37

冷藏冷冻生物保存箱

1

人民币2.6万元

38

冷藏箱

1

人民币0.8万元

39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人民币110万元

40

检验分析用纯水机

1

人民币4万元

 

41

裂隙灯

1

人民币5万元

42

同视灯

1

人民币6万元

43

非接触眼压计

1

人民币9.3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全自动呼吸机、干涉波疼痛治疗仪、压缩雾化吸入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加注 “△”设备);

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7.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注:1、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2、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日 至 2016年11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5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5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中路83号之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8620)81885346
传真:(8620)81853312 邮编:5101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张帆(女) 联系电话:(8620)37860520
传真:(86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田 联系电话:(8620)3786051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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