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个基层所执法基本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个基层所执法基本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洛孟公交易建设【2018】118-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孟财购【2018】J-118-2号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电脑 |
惠普商用 |
288G4 |
6 |
4000 |
24000 |
2 |
复印机 |
三星 |
M3875HD |
3 |
3500 |
10500 |
3 |
投影仪 |
NEC |
CA41155W |
6 |
4000 |
24000 |
4 |
电视 |
TCL |
32L2F |
6 |
1200 |
7200 |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滑洪涛、李东平、郭理杨。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金额:
名称:洛阳中之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桂花大道长华社区6区1号楼4单元101室
成交金额:410000.00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孟津县)》。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按照《孟津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人无需支付。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孟津县黄河大道与河清路交叉口东120米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7929082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笑迎 李辛瑶
电话:0379-60689512
十五、附:孟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个基层所执法基本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