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16
为切实服务企业,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系统”开通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服务专项业务,实现《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全程电子化办理。
未启用“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系统”前,企业办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需按照法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到市市场监管委受理地点,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符合要求的,在法定工作日内,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市市场监管委每年办理相关证明企业近百家,产品300余个,企业在实际出口业务中需要该证明文件份数较多,平均每个产品需出具5份以上证明文件。
启用“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系统”后,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客户端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监管人员接收电子材料后,可通过系统即时审核办理。监管人员对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点击确认后,企业可在客户端自行下载打印已制作完成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证书文件,实现线上办理、即时办理,切实服务企业,提升监管效能。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