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睢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睢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睢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XJY-CG-2018-144
采购编号:睢财采代[2018]241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2.1资格审查内容澄清如下:
2.1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或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的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信用查询资料做到标书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 2018年任意月份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附标书中,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依法免税的或因成立时间太短未有营业收入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提供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附标书中,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第1、2、3、7、8、条必须提供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第5、6条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以上资格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第4、条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特别声明: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附第4条证明材料,可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未被列入上诉名单的供应商,标书中未附证明文件不作为废标项)。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二)设备技术参数中(1、设备名称)母婴监护工作站(胎儿母亲超声监护系统)设备用途、参数及特点1.18条澄清内容如下:
1.18工作站的扩展性强,可将胎监以无线wifi的方式接入,一套工作站采用无线探头+胎监混合应用最多可监护12床,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
特此澄清!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商丘市睢县环城路
联 系 人:李院长
电 话:0370-306333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37152334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
邮政编码:450000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