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住院部大楼电梯维保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8-XC-C-00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简要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住院部大楼电梯维保服务
2、采购要求:“服务商负责住院部大楼的12部电梯的例行维护保养,服务期限三年。
(一)、维保清单:
电梯品牌 |
产品型号 |
重要参数 |
层/站/门 |
台数 |
服务期限 |
|
通力 |
MINI |
1600kg-1.75m/s-16T/16F |
16T/16F |
12台 |
三年 |
(二)、电梯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服务单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书和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安全问题,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2、服务单位必须指派该项目管理人员,每月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维保工作会议,提供维保资料,总结维保工作内容和不足,按甲方指定格式填写月报,两次缺席会议的,作违约处理。
3、服务单位每次执行维保任务时,必须持有维护保养单(写明维保内容、执行情况、维保人、时间等),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考核及付款凭证,未经甲方确认的,视为无效维护,不计入考核和付款凭证。
4、如服务单位在接到采购人多次通知和催促后仍未能及时前来维修,或两次以上未能修复的,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服务单位支付。
5、服务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电梯相关备品备件(单价500元及以内的),乙方必须有安全库存随时能进行更换,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主机除外)。(如综保此条款即是除主机、钢丝绳、限速器、随行电缆四大件和照明不包外,其他都包括。)
7、电梯备品备件(单价超过500元的),乙方在接到甲方备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天。(如综保此条款即是除主机、钢丝绳、限速器、随行电缆四大件和照明不包外,其他都包括。)
(三)、管理要求:
具备相关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经验,管理规范,做好对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
(四)、服务人员配备:
1、服务商服务人员,应具有很好的工作经验,能及时处理紧急故障的能力,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上岗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盖服务商公章,交采购方备案),具备所从事服务项目的基本素质,服务到位。
2、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中有乘客困于设备内,服务商承诺在15分钟内把人员解救出来,非工作时间段30分钟内把人员解救出来。时间记录以报修记录为准。
3、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须有良好服务态度,不与服务对象争执;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为响应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成交后签订合同前,人员名单、社保缴纳证明和上岗证书需先交采购方备案,服务人员应经采购方确认之后再上岗)。
(五)、服务商的责任范围
1、服务商负责住院部大楼12部电梯的例行维护保养。
2、负责发包范围内所有电梯的一切年检工作,甲方予以配合,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如由服务商原因造成复检,复检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
3、服务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书和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安全问题,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4、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5、服务商将随时听取甲方的信息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6、服务商按照合同之约定提供维保、检查服务;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服务商追偿损失。
7、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有关电梯事故是由服务商原因造成的,服务商应对有关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在上述政府部门认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8、服务商服务过程中导致甲方、第三方或服务商自身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商依法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服务商追偿其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服务质量要求:
1、保修范围:由于一切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或技术设计的不合理所造成的设备故障,都将属于正常保修的范围,维保单位免费诊断故障、排除故障、包括更换设备零部件。新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为电梯原厂生产的优质产品,须注明保修期限,在维保期内损坏的须免费维修、更换,其保修期限长于维保期内,须按其保修期限提供保修服务。
2、维保时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电梯周期保养报告并做好例行维修、保养工作(包括电梯及其附属物,如紧急求援电话的线路检查、轿厢内的悬挂物安全稳定性等)。每月贰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电梯厂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整体例行保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房内电梯主机减速器、曳引电动机、曳引轮、导向轮、编码器、控制柜内的印板及各种电器元件、限速器、变压器、紧急停靠屏和制动器等的更换、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2)井道内支架、导轨、层门装置及预报灯、缓冲器、井道内开关、随行电缆和限速器张紧装置等部件的更换、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3)电梯轿厢操作箱及其内部印板、按钮及各种元件、整个轿门装置、轿厢和对重的导靴及油杯、平层感应装置、轿顶操纵箱及其内部元件等部件的更换、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
(4) 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长度调整,并根据日常检测结果免费调换。
(5)电梯平层精度的检查和调整。
3、日常考核要求:
(1)由采购方指定人员对维保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考核;
(2)维保单位每出现一次现场响应不及时或维修不及时的情况,采购方将在当季度应付电梯维保费中扣人民币1000元;
(3)六个月内同一电梯出现关人等重大安全故障,2次(含2次)以上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维保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电梯各部件保养周期及要求:
序号 |
保养项目 |
保养要求 |
每次保养周期 |
1 |
机房、滑轮间 |
干净、整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15天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
15天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15天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15天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无摩擦 |
15天 |
6 |
编码器 |
安装牢固,干净 |
15天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有效 |
15天 |
8 |
轿顶 |
干净整洁,防护栏无松动,脱落 |
15天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功能正常 |
15天 |
10 |
导靴上油杯 |
无泄漏,油量适宜,吸油毛毡齐全 |
15天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其压板紧固 |
15天 |
12 |
井道照明齐全 |
正常有效 |
15天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正常有效 |
15天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正常有效 |
15天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正常有效 |
15天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正常有效 |
15天 |
17 |
轿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 |
正常有效 |
15天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5天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15天 |
20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15天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正常有效 |
15天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15天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有效 |
15天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15天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5天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15天 |
27 |
底坑环境 |
干净,无积水、渗水,照明正常 |
15天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正常有效 |
15天 |
29 |
减速机润滑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3个月 |
30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个月 |
31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正常有效 |
3个月 |
32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无烧蚀,清洁 |
3个月 |
33 |
曳引轮槽及曳引钢丝绳 |
干净,无严重油腻,钢丝绳张力均匀 |
3个月 |
34 |
限速器轮槽及限速器钢丝绳 |
干净,无严重油腻 |
3个月 |
35 |
靴衬、滚轮 |
干净,其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个月 |
36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正常有效 |
3个月 |
37 |
轿门、层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清洁,其松紧力调整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3个月 |
38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个月 |
39 |
消防开关 |
正常有效 |
3个月 |
40 |
耗能缓冲器 |
柱塞无锈蚀,油量适宜,电气安全装置正常有效 |
3个月 |
41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正常有效 |
3个月 |
42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6个月 |
43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6个月 |
44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个月 |
45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正常有效,制动器动作可靠 |
6个月 |
46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线路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个月 |
47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6个月 |
48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6个月 |
49 |
曳引绳、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6个月 |
50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6个月 |
51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6个月 |
52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6个月 |
53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6个月 |
5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牢固,无松动 |
6个月 |
5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有效 |
6个月 |
56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12个月 |
57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12个月 |
58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12个月 |
59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12个月 |
60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12个月 |
61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12个月 |
62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12个月 |
63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12个月 |
64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2个月 |
65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2个月 |
66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个月 |
67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2个月 |
68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2个月 |
69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2个月 |
70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2个月 |
71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12个月 |
”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00)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
(3)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3日每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3:3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2、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9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 215000
电话:0512-65237219 传真: 0512-65153553
联系人:陆宇
八、采购人: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
联系人:沈道明 联系电话:0512-69571803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
十一、本公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75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