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郑州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
一、提高基层医疗保障能力,继续实行免费医疗筛查
(一)开展免费医疗筛查
免费为全市群众开展结直肠癌筛查评估干预服务;免费为具有郑州户籍且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为具有郑州户籍的孕妇进行孕早中期一次血清学筛查暨唐氏筛查和四次彩色超声波检查;免费为具有郑州户籍的适龄 (35 — 64 岁)妇女进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 ) DNA 检测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为具有郑州户籍的新生儿进行听力障碍初筛及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35 种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筛查。
(二)提升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为全市 79 家乡镇卫生院各配备 1 辆体检车和 1 套便携式体检设备 (包括心电血压监测仪、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等),实现检测数据与区域公共卫生管理平台对接,方便农村居民就医和体检。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为中心城区在用的 76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贴业务用房费用。
二、加强大病救助,关爱特殊群体
(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
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 3000 —5000 元 (含 5000 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 — 10000元(含 10000 元)部分按 40% 的比例报销, 10000— 15000 元 (含15000 元)部分按 50% 的比例报销, 15000 — 50000 元 (含 50000元)部分按 80% 的比例报销, 50000 以上按 90% 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按照每人 60 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二)提高城乡孤儿养育标准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790 元、 1650 元提高到不低于 890 元和 1750 元。
(三)关爱留守流动儿童
在全市 100 个城乡社区建立 “儿童之家”,为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
(四)关爱低收入群体
向全市 “低保户”每月发放 5 立方米用水价格补贴和提供30立方米以内低价天然气,为城市 “低保户”和农村 “五保户”家庭每月补贴 10 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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