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全数字化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2020-06-10 10:07  浏览:387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公示表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24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0610日至2020616日止,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咸丰县妇幼保健院和恩施州财政局。

采购人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

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联系人

曾主任

联系方式

0718-6822910

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活动获取

?3.其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产品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数量

小计

备注

1

全数字化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80万元

1套

180万元

 

2

宫腔检查镜系统及附件

45万元

1套

45万元

 

3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

20万元

1套

20万元

 

预算金额

245万元

原因阐述

原因阐述:

本次采购的全数字化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宫腔检查镜系统及附件、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设备技术要求高,详细内容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根据市场调查,国产设备不能完全满足用户要求,而且进口设备在技术水平、灵敏度、清晰度、稳定性等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特申请购置进口设备,为满足医院临床需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申请采购进口的设备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本次论证的仪器在准确度等技术性能、稳定性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的产品,为了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风险,确保医疗质量、避免医患纠纷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专家意见原件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名单(姓名、职称、单位)

专家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刘黎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主任医师

13517227192

吴艺农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副主任技师

18907149401

彭万云

湖北省中医院

主管技师

13507192418

喻敬东

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

主任医师

13971233253

饶文平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副教授

15308628957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采购单位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电话:0718-6822910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恩施州财政局(207室

电话:0718-8221964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一巷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