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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学影像防辐射屏蔽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19 15:05  浏览:234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学影像防辐射屏蔽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学影像防辐射屏蔽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B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学影像防辐射屏蔽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58,375.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01

东院区医学影像防辐射屏蔽系统采购与安装

1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供应商应具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铅钢复合防护板、铅玻璃板、防护涂料板合格检测报告;

6、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铅钢复合防护板、铅玻璃板、防护涂料板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一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2-2359003

传真:0752-2359003    邮编:516002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   

联系人:黄柏添 联系电话:0752-2881529

传真:0752-2881502    邮编:516002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柏添 联系电话:0752-288152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