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阳市人民医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0-02-29 10:19  浏览:234

各供应商:

丹阳市人民医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9)公字第53号】,于2020 1 15日发布招标公告,2020 23日发布延期开标公告。现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并对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3 12【北京时间:900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1.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投标文件

(外地企业尽量采用邮寄方式),请留意快递的时效性和投标文件的接受截止时间。

收件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收件人:符叶菲

固定电话:0511-86906230 ;手机号码:13626261155

2. 如投标人选择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三、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312【北京时间:930

四、开评标时间20203 12【北京时间:930

五、本项目不收取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的以下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内容

现调整为

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须提供“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且不少于三个月的】

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年内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须提供“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且不少于三个月的】

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近半年内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票据或相关凭证(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近一年内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票据或相关凭证(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八、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事先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在微信公众号“镇江发布”中了解《关于全面使用“镇江健康码”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通告(第10号)》。

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镇江健康码(事先使用“镇江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申领镇江健康码(有效期为7天);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符叶菲   电话:0511-86906230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裴晨霞    电话:0511-86906231

邮箱:danyangzfcg@126.com

联系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