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00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用被服洗涤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项目联系人:朱海燕 联系电话:0511-85280398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要求;本项目预算为73万,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镇江市南门大街248号
联系人:虞俊强 联系方式:0511-88773641
(2)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六、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磋商文件一并提交。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截止时间)。
九、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磋商会议。
十、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镇江万达广场支行
帐 号:32001759300052500461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查勘。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海燕 联系电话:0511-85280398
地 点: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