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气动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912-01408-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气动物流传输系统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82,567.2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4、投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95%即¥3973438.84元为投标最高限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投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等方面,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是否合理;若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报价不合理并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产品的制造或销售或技术开发;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负责设备供应的供应商。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有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5)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对于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关内容,上述1、3、4项资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2项由牵头提供,5、6项资料联合体有一方能够提供即可。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23日 至 2019年12月2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十、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工 | 联系电话:0754-8686199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工 | 联系电话:0754-8856635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
| 联系人:吴海鹰 | 联系电话:0754-86861991 |
| 传真:0754-86861990 | 邮编:515041 |
| (三)采购人: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12楼 |
| 联系人:刘晓涛 | 联系电话:0754-88566357 |
| 传真:0754-88566358 | 邮编:51504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