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10-17 11:31  浏览:380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16时00分

项目名称:热力外网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5700130001

项目联系人:焦瑞芬

项目联系电话:13373161628

采购人: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阳区东环路(大枣林庄)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834010

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73161628

预算金额:140.559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3号受理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磋商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一标段磋商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磋商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磋商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磋商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第一标段磋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第二标段磋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第三标段磋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磋商人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注: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两套用活页夹按以上顺序装好,A4纸张,所有材料必须带原件查验,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磋商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3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