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医院白坭镇人民医院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9-10-22 09:04  浏览:281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10月1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白坭镇人民医院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40608-201910-036-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8页

1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合同(成交)金额的10%;

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方式:履约保函方式;

4、退还说明:质保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函。

更正为:

1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合同(成交)金额的10%;

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方式:转账、银行履约保函等采购人接受的方式;

4、退还说明: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2.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20页第(五)点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

合同总价的30%;

2)到货后采购人出具签收单,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5%;

4) 质保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

约保函。”更正为:

“1.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等额预付款担保保函,提供预付款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到货后采购人出具签收单,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设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5%;

4) 质保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60016-60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5782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60016-601
传真:0757-86260021 邮编:528200
(三)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12号
联系人:卢晓丹 联系电话:0757-87578229
传真:0757-87578229 邮编:528131

特此公告。

 

发布人: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