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2号楼EPS应急电源电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19-07-12 09:34  浏览:384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就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2号楼EPS应急电源电池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2号楼EPS应急电源电池采购项目;GMFT19213

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2号楼EPS应急电源电池采购

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19年06月27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 2019年07月11日;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邓波,张丰庭,白为民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工业北路6号

联系人:张迎兰

联系电话:0769-22897777

八、成交金额:268000元;回收金额:49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向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8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9-6354653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    话:0379-6552771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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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