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禹州市中心医院关于YLZB-G2016039禹州市中心医院所需电子胃镜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2016-10-08 11:38  浏览:314

一、招标条件

受禹州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所需电子胃镜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所需电子胃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LZB-G2016039

2.3采购预算:A125万元

B40万元

C36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采购内容:

A包 电子胃镜 一套

B包 多功能麻醉机 一套

C包 ①诊断性听力计、声阻抗测试系统 一套

②电子鼻咽喉镜 一套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业主要求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货物质量: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拟投产品,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3.3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果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是英文格式的,投标人提供一套内容一致的中文翻译的授权);

3.4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所投包号产品,并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须提供复印件);所投设备如为进口产品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安全标准并具备国家医疗管理局注册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包,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3 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1021日上午9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禹州市中心医院

招标人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