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偃师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19-03-29 10:05  浏览:354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委托,就偃师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偃师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    偃公采【201903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281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主要采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一台,二标段主要采购多功能暖箱一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319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2019327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4

六、谈判小组名单:赵大方(组长)、朱新民、贾迎茂(采购人代表)

七、一标段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河南省亿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垣县丁栾镇华西工业区

    二标段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河南省禄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垣县丁栾镇华西工业区

八、一标段成交金额:389200.00

二标段成交金额:292700.00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河南省亿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禄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洛财[2015]10号文,金额为各3000元。

十、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19329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商都路118

联系人:杜江涛

电话:0379-6773576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231309

  联系人:赵纳

  电话:0379-63637166   18003882010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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