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县人民医院公卫中心采暖地埋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07-26 20:59  浏览:3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人民医院公卫中心采暖地埋管线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人民医院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直埋管线1150m,架空管线50m。材料采用预制直埋热水保温管,由芯管(D219*6无缝钢管),保温材料采用聚氨酯发泡60kg/m3 50厚,外扩高密度聚乙烯管材0.4厚套管组成,现场焊制,工程概算299537.84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4 工    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

3.4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  7   26 日至 2016   8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 8  16  9  00分,地点为安阳市德隆街与中华路交叉口广厦新苑A区3号楼401室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红黄蓝幼儿园隔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县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3707665571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371—69121288  18317786704

 

 

2016年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