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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中心医院心脏中心设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漯河市中心医院,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心脏中心设备项目;
2.2 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8-212;
2.3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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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设备名称 |
数 量 (套/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进口/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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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
数字平板血管造影系统 |
1 |
1210.00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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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高端CT |
1 |
3200.00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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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 |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265.00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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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包 |
高档彩色全身应用型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246.00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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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包 |
便携式彩超 |
2 |
160.00 |
不限 |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院方书面通知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 交货地点:漯河市中心医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7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段;
2.8 投标单位可针对上述任意包段进行报名,也可中任意包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无效;
3.4 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5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8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8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需自行查询,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库〔2011〕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12月18日9时00分至 2018年12月24日18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4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2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0日08时30分。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7.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8. 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服务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4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95-33300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D座1718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9903802122
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