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气服务采购公告
2018-12-13 15:21  浏览:330

  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江苏省人民医院(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JSJC-2018G1207 

2.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气服务采购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项目预算4,450,000.00元(单位: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2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2) 投标人所供医用液氧需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医用氧药品GSP证书,医用氧(液态)药品GMP证书,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国家),医用氧(液态)药品再注册批件(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一份代理留存,原件现场核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报名方法: 

3.1本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81213 9 00分至 20181219 1700分止。 

3.2报名时间:20181213日至201812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 -11:00,下午14:30-17:00 

四、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领取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六、联系方式 :    

     人:江苏省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广州路300 

   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锋晖大厦4 

     人:陶工 

    人:李工  

    话:025-68305868 

   话:025-84604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