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招标嵩县中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9-23 13:35  浏览:223

发布日期:2016-09-23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6】048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嵩县中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6】016号

二、招标项目:嵩县中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为嵩县中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总预算资金为353万元,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四台进口医疗设备已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了专家论证公示。编号1、2、3、4为第一标段,预算价42万元;编号5(进口设备)、6、7、8(进口设备)为第二标段,预算价103万元;编号9(进口设备)、10为第三标段,预算价100万元;编号11(进口设备)为第四标段,预算价95万元;编号12为第五标段,预算价1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

编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编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除颤起搏仪

1

车载

7

无创呼吸机

3

急1+ICU2

2

车载监护仪

1

车载

8

小儿呼吸机

1

有创无创两用 (新生儿)

进口设备

3

高频电刀

1

 

9

玻切超乳一体机

1

进口设备

4

低温等

离子刀

1

 

10

眼科AB超

1

 

5

有创呼吸机

1

进口

设备 

11

脑外手术

显微镜

1

带摄像系统

(进口设备)

6

有创呼吸机

1

车载

12

挂臂四维

整脊牵引床

1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能超出经营范围投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需在有效期内,国产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30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嵩县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嵩县白云大道与东四街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379-66336356

代理机构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代理机构地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院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乔女士   0379— 66337118

监督单位: 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633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