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江海医院食堂空调及新风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018-10-19 16:12  浏览:253

南通市江海医院食堂空调及新风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价表(第二次)

询价编号:NTKFQWJ20181011001

序号

品名、品牌

单位

 规格、配置

数量

金额

备注

1

空调室外机

制冷/制热=45kw/50Kw  N=12.6Kw  三相

1

 

日立  三菱重工  大金

2

空调室外机

制冷/制热=14kw/16Kw  N=3.88Kw  三相

1

 

日立  三菱重工  大金

3

新风换气机

L=3000m3/h  N=1.5kW H=200Pa 三相 

1

 

日立  三菱重工  大金

4

空调室内机

制冷/制热=11.2kw/12.5Kw N=90w 单相

4

 

日立  三菱重工  大金

5

空调室内机

制冷/制热=6.3kw/7.1Kw N=50w 单相

2

 

日立  三菱重工  大金

6

静压风箱

详见图纸

1

 

 

7

冷凝管及铜管

详见图纸

1

 

 

 

合计

 

 

 

 

注:1.请于20181026日上午1000分前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请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详细的网上竞价文件,并在报价参与(询价)中参与报价,填写好网上竞价表格中的每行单价、总价、合计内容后,以附件形式进行报价提交。

3.本次询价采购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应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4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金额在质保期1年后付清。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7、本项目最高限价18.0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包含铜管、铜芯线等所有辅材费用。

8.联系人:曹丽   联系电话:0513-81196002

9.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51017660。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