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0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5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结合注册技术审评的实际要求,需对以下企业进行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请按以下途径下载相关表单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http://www.shfda.gov.cn→网上办事→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办事指南→表格下载→附件3。
请按本通知的组合,合并准备产品体系考核资料。
资料接收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受理部。
接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北路55号3号、4号窗口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周五上午9:00~11:30
咨询电话:(021)23118264、23118265。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8-X094;
2、上海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094;
3、上海朗迈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18-X087、18-X088;
4、上海中齿实业有限公司:18-X089;
5、上海牙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086;
6、上海英诺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084;
7、上海应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101;
8、上海华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8-X096;
9、上海鹏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8-107;
10、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18-103;
11、上海盛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104;
12、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8-092~18-093;
13、上海富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098;
14、上海轩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099;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中心
2018年8月17日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