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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
2018-08-17 15:28  浏览:295

发布日期:2018-08-17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请示》(津市场监管械注〔201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请示中所附实施方案。方案中有关内容与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方案执行。

  二、请你委结合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报送实施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