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宁县中医院体检中心、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8-07-19 17:30  浏览:391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15页:

27.5业绩及信誉(5分)

(1)业绩3分:投标人提供20151月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为:

27.5业绩及信誉(5分)

(1)业绩3分:投标人提供2015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