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9-07 10:33  浏览:403

发布日期:2016-09-07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9870020001

项目联系人:赵艳霞

项目联系电话:0310-5701067

采购人: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矿建路西头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857048

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701067

预算金额: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受理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或近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证明的相关材料;

2.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4.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应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6.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7.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8. 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携带以上要求所有证件的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受理处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